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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显春 我于1997年4月得法。1999年9月因坚修大法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间在压力下向邪恶妥协,做了不该做的事。2001年11月因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因学法不深,在强制洗脑下,被迫写了“五书”。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6/82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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