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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必秀

    一九九九年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去北京上访被抓关进监狱。在当今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高压“转化”中,本人在强迫下写了一些“保证书”、“笔录签字”或“口头表态”等。这不是心里话,不是真话,是错话,是对己、对他人、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更对不起师尊的洪大慈悲。此时我心痛无比,今天我清醒了,要讲真话,讲负责的话,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为维护大法讲清真相,完成神圣的使命。从前所写过的“保证书”之类、笔录签字或亲人朋友代写的、口头表态等一切错误言行,在此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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