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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惠兰

    我于2003年5月8日在发传单时被邪恶非法抓捕,开始关押在市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送到劳教所。在这期间,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和说过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期满后回家后,又被当地派出所逼迫在它们印好的材料上签了名。现在我声明以前所有的对邪恶妥协时所写的材料和所说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将加倍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7/82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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