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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双润 99年7.20以后,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叫我写“保证书”,我没有写。他们把写好了的“保证书”叫我签字,我被迫签了。第二次被抓放回来时,同样叫我写“保证书”,我不写,他们叫我在他们事先写好了的“保证书”上按手印,我被迫按了手印。现在想起来很后悔,真是对不起师父的苦度,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在派出所和街道写好了的“保证书”上签字和按手印一律作废。今后要好好学法,精進实修,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7/827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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