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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丛万芝 在7.22中央通知下达后,街道委小陈多次到我家,她按中央要求写了个“材料”,叫我按手印,处于神志不清醒,我按了手印。我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到底,随师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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