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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秀丽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7·20我妯娌上访,回来后单位让其写检查,公婆担心的告诉我她若不写会被开除。我打电话劝她找报纸抄一段诽谤大法的话应付差事,她后来就照做了。通过学法她悟到自己做错了,并写了严正声明发表。我由于学法少,当时没意识到我充当了邪恶的“说客”,所以没有及时发表严正声明。2000年10月,我上课给学生讲真象,被学生告到市里,市公安局来我校调查情况,我配合做了笔录,按了手印。尽管没有不修炼的保证及不利于大法的话,但某种程度上也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学校剥夺了我上课的权利,有关领导列出种种条件限制我人身自由,如不参加法轮功组织活动,外出要打招呼……我认为法轮功没有组织,因此无所谓参加,就同意了。这不是用人的圆滑掩盖执著吗?还客气的向领导道歉给他们带来麻烦。这不是是非不分吗?真正给他们带来麻烦的是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由于没有意识到这种配合邪恶的严重性,时过境迁也没写声明。长期以来,我总觉得有种无形的东西阻碍自己精進。直到不久前,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一同修从天目看到,以前做得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同修由于没写声明,另外空间身体被绳子绑捆着。当我突然意识到束缚自己精進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顿觉浑身一震,浑浑然的头脑豁然开朗。我也希望长期困在一个状态中的同修检点一下自己,以前是否间接、直接对邪恶做了不利于证实法的承诺,哪怕一丝一毫都要否定。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所有对证实法不利的言行承诺,全部作废。多学法实修,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82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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