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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康丽 我于2000年1月29日-2003年1月29日被县公安局一科非法抓進女子劳教所,理由是我不放弃修炼大法,在劳教期间被强制洗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被邪恶钻了空子,违心地写了“四书”,回来后通过不断的学法和同修的帮助,认识到自己愧对师尊对自己的慈悲救度,对大法犯下了很大的错误。如今我已清醒。要认真学法在正法的路上修正自己,认真做好师尊教诲的三件事。我特此声明,在劳教所逼迫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彻底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82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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