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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月珍 我由于学法不深,对法理认识不够,在邪恶的非法迫害面前,没有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有怕心,违背自己的良心写下“悔过书”。通过认真学法,现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因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在邪恶非法迫害下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要以法为师,认真学法,加倍补偿,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82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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