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军
本人声明凡是有背于大法的言行和签字一律作废,坚信大法此志不渝。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