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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金泽信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7.20以后,厂子开离退休人员会议,不准炼法轮功,要求每个人都写“保证书”,当时我不在家,不知道情况。过了很长时间,有人告诉我别人替我写了“保证书”。当时我没在意,没有我的同意,起不到什么作用。这个时期我老伴進京上访,被恶警非法拘留、劳教两年,送女子劳教所。在拘留期间绝食抗议,身体可能有问题,劳教所不收,但要求写“保证书”,我在恶警的压力下,又怕老伴再遭罪,就写了“不進京上访”的“保证书”。老伴就声明作废。她还是照常走出去讲真象,我的差距太大了。这两次事件,本来是很严肃的问题,自己还不知道严重性。思想上不知不觉离法,实质上向邪恶妥协,后来对我的修炼受到很大影响。今天严正声明:别人替我写的“保证书”,我给老伴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并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30/82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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