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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仲华

    我98年底得大法。在99年7.20邪恶开始破坏大法后,由于自己得法时间短,学法、炼功不精進,修得不扎实。在今年7月12日因给队长讲真象、劝善,被他举报到派出所。13日他与派出所的人就来叫我写“保证”,我给他们讲真象,坚决不写,他们也就走了。在21日下午又到我家来找我,我仍旧想给他们讲真象,所以没有回避。他们见我不写就把我往车里推。当时由于怕心,还是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此后我找到了自己的错误,没按师父的要求严格对待一切,事情发生了,这是无法挽回的,现只能声明我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学好法,正念正行,走好以后的路,弥补自己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3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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