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作君
我是99年7.20以前修炼法轮大法的,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现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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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3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