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立涛
我在劳教所的高压迫害下,神智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全部作废。重新开始修炼,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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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3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