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路忠海
99年7月20日以后,在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更加努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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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3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