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继国
我妻子(不是大法弟子)替我在“保证书“上的签字,在这里郑重声明作废。要以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3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