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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淑云

    99年7.20以后,派出所把我找去,要我写“保证不炼法轮功”。我心里很清楚,是大法救了我,“保证书”不能写。后来见其他人都不同程度写了什么,我犹豫再三,写了两句顺应邪恶要求的话。过去觉得不算什么大问题,现在随着正法的深入,我明白了,大法弟子绝不能按邪恶的要求做事,要做到“无漏”,绝不给邪恶留空子,迫害大法弟子,破坏大法。所以在此我郑重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给签的名(此签名内容当时我拒绝签,不知详情)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3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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