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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守珍 2000年10月5日我因上天安门正法被抓,被非法拘留2个月。后又几次被派出所,办事处无理关押,由于当时自己强烈的执著心,怕心,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悔过书”,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师父,对大法坚定坚信不够,对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认识不够,一直没有严正声明。通过看《明慧周刊》大法弟子写的《写给做错了事仍未写声明的同修》的文章后,对我促动很大。师父慈悲不愿丢下一个弟子,而我却不敢堂堂正正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自己内心感到愧对师父,愧对大法。在此我严正声明,在强化洗脑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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