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丛配菊 2002年,我所居住的居民委主任为了上报工作,同时也可能出于保护我的心,给我填了一张“悔过表”,我不知道她具体填写的是什么,但我知道有这么回事,在这里我严正声明:她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内容我全部否定,并统统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進程,极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