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志信
在2002年6月份,所写所说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全部作废。坚决跟师父修炼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3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