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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琼

    2004.6.29.上午6点左右,市公安警察到我家抄家。他们私自拿我爸的钥匙开门進来,并追问我是否炼法轮功。(父母已被他们非法扣押)由于我有怕心,违心的说自己“不炼”。虽是口头讲,但我在恶警的搜查记录上签字并按了手印。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口头的违心表态和签字、手印等作废。公安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所有搜查记录和书面文件,我一概不承认。他们是违法行为,在此强烈谴责。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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