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君
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现在声明作废。我要重新修炼,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