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建民、惠镜兰、苏秀云、王琨玉、李秀兰
99年7月20日被强迫签名“不炼法轮功”不是我们的心愿,现严正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