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秀花、盛秀芳
我们曾写过的“保证书”作废!坚修法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