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艳菊
我在2001年8月下旬被当地派出所抓去,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不情愿的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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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