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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国珍 我在以前被逼写的应付邪恶的内容是与法轮大法"真、善、忍"要求不符合的,我在此声明一切作废!今后我要以法轮大法的标准来衡量一切言行,加倍弥补,做一名真正的修炼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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