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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素芹 我于 2004年4月28日被恶人举报,被市公安局恶警非法抄家并被绑架到看守所。后来被家人营救出来时让我本人签字。由于邪恶事先已写好了条子,本人没完全看清条子上写的是什么就签了字。出来后自己悟到,这签字是大错特错的。因为上面写有“扰乱社会秩序”的字样。这一签字不就说明我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了吗?我悟到这也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 现在,我声明签字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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