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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兴泉 我于99年7.20期间在恶警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下所谓的保证书。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迫于压力,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迫害下写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在今后的日子里好好学法,做好三件事,挽回所造的损失和影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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