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淑梅
在被恶警的欺骗下,亲属替我写了“保证书”等一切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按照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弥补,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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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