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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牛凤云 我于97年有幸得大法,但在99年7.20迫害之初,在县里各方压力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的所谓“保证”,特此声明作废。重新回到正法洪流之中,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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