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月英
我在劳教所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