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苑丽雪
自我修炼至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秋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