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华
我以前在各种压力下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以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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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