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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大为

    我们学校老师让我们在诬蔑法轮大法的横幅上签名,我当时心里不想签,但我怕被老师查出来再让我签,(因为我们旁边一个中学有的同学就因为没签字被警察抓走了)我就违心地在上面签了字,我现在声明作废,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5/11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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