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会英
我过去无论在任何情况、任何环境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走正以后的正法修炼之路,永不背叛师尊、永不背叛大法。加倍弥补,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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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