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寿香
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象,跟上师父正法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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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农历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