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久林
我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压力下,向当地派出所写了“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