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嘉名
我98年得法,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正法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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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