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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慧珍、刘运花、闫月华 九九年7.20邪恶迫害大法初期,我们曾被迫向街道,派出所做过违心的“承诺”,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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