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宝凤
以前在公安局、派出所、单位等场合,违背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助师正法,勇猛精進,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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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