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艳
在7.20以后,写“保证书”时,我写“没炼”,还有交师父像和《转法轮》。现声明我还炼,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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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