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云平
以前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书面“保证”,一律作废。紧跟正法進程,精進实修。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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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4/8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