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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桂芬

    我是96年8月得法的,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人的观念太重,做了很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我和我女儿都修炼,在1999年7月20日时,由于女儿去北京证实大法,家庭矛盾突然激化,我丈夫坚决反对我炼法轮功,我一下就站到大法的对立面了,丈夫让我替女儿给单位起草保证书,保证书虽然在我女儿的坚决抵制下,没交上去,但我写了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话,给大法抹黑,一想这事,自己觉得很惭愧、很痛心。1999年7月20日,当地派出所让交书,在丈夫的催促下,我就把书和师父的教功带交上去了。从此2个多月离开大法。1999年10月1日,在师父的慈悲点化下,我又清醒过来,接着开始修炼。由于传递明慧网资料,在1999年10月中旬被当地安全局、公安局非法拘禁,当时虽然没有配合邪恶说出资料来源,心中坚信大法,但由于怕心,仍然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并写了保证书。(此事已在网上声明)2001年9月恶警非法拘留我24小时以上,由于自己怕心没有完全去掉,只想回家,做了大法弟子决不该做的事,在恶警的欺骗下,无意中出卖了同修,配合了邪恶。在恶警非法抄家时,正念不强,为了保护更多的大法书,主动交出了2本大法书。这都是绝对不应该做的。几年来,由于我仍坚持修炼,单位610办公人员和派出所警察不断给家属施加压力,后又罚款一千元。并让我丈夫填过什么家属保证表,我也填过市里发的法轮功人员登记表。没有彻底否定旧势力的迫害。在2001年5月份,单位610人员又把我丈夫找去,写什么保证书,要求不進京上访、不发传单等等。当时我也知道,但还是默认了。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本人及我家属所写、所说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决不配合邪恶,正念正行,主动同化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5/83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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