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永清 2001年8月公安人员非法把我从单位带走,关押在县看守所,第二天将我同100多名大法弟子押到劳教所,進行半个多月失去人身自由的办班洗脑,每天以3人对1人的精神灌输,并威胁恐吓强行要求写各种“保证和揭批材料”,由于自己带着很多的执著心,没有很好的把握自己,在思想上步入了邪悟,写了对大法、对恩师不敬的各种“保证和揭批”,我真是对不起李洪志师父、对不起大法,我要深挖根、狠去执著、洗去污点、正念正行、坚修大法,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洗脑班上所写的一切“保证及各种材料”全部作废。同时也包括我向单位写的一切“保证、认识”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