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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汤玉华 本人于2004年3月19日被公安分局把我和同修“因带大法资料”为借口抓我们到区公安分局,最后让我签名时,我不自觉的配合了邪恶,签了名。现在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区公安分局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签名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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