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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苏慧玲 我在2000年6月份,曾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处上访,后被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由于为情所动,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向邪恶写过“保证书”。在此声明所有做过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在今后严格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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