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盛芳
99年7.20时及以后一段时间,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坚修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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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5/8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