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单晶、刘雅茹、张金秋、王桂茹、刘彦臣
我们以前在劳教所被高压迫害下,所写、所做、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努力弥补一切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5/8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