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秀影
本人在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教给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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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5/8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