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琴
我于2004年3月3日被邪恶从家中骗走,绑架至看守所,并被强迫写“悔过书”,特此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5/8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