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连文
在以前工作时,在单位领导的高压威逼下,替我爱人(张俊英)写过“保证书”,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6/83544.html